得地建堂及其他-郭紫峻
本會堂是神自己建造的:卅年前我們很早就開始為建堂而禱告。神僕李老弟兄看中植物園一塊空地,他決定分別由他自己向省主席洽商(當時他帶領一個與省主席有關的家庭聚會),由我向土地銀行公產代管部洽商。但是我們都指的是「植物園的一塊空地」如何如何云云,所以得到同一個答案:「植物園以內的空地,不能讓售給任何人,亦不能出租。」後來李老弟兄就命大家組織了個自行車隊,每週出動兩次或三次,在植物園附近尋找空地。我們整整跑了半年,凡看為適合的空地,不是機關用地,就是軍事用地,經查對地號並洽商後,無一塊可讓出的,實在到了絕望的境地。然而我們又掙扎了數週,只剩有李紹景弟兄能配搭我騎車去跑,仍然是空廢時間。我先後將經過陳明李老弟兄,並建議由他向省主席講:「請他將公產代管部主管人請去或電知,請其他主管人替我們指定一塊地——他看那一塊能讓售,我們就要那一塊地。」不久公產代管部派人來說,已經代為找好一塊地,當即引我去看,結果就是先前看中的那塊土地,亦即我們教會現在用的這塊地。由於那時候南海路這邊圍有籬笆,不能進去,而植物園內從重慶南路進去,可進入此地,所以我們始終認為那是植物園的地。他說:「這一塊地不是植物園的,這是屬於南海路地段,歸市府代管。」李老弟兄一進去,就跪在泥巴地上向神獻上感謝和讚美,因為神是耶和華以勒,祂早給我們預備了,但是我們愚昧,我們不仰望祂,却憑藉了人的智能去跑,及至人的作為到了盡頭,祂就顯出祂的大能。所以本教會使用的土地雖是政府的德政,亦為神早已有的安排,此乃吾人應當感謝神將榮耀歸給祂者。
建堂經費完全是神所預備的:工地有著落後,在李老弟兄負責領導下,派遣弟兄分別探訪,禱告求主為建堂預備費用,除李老弟兄自己以外,指定王紹文、馮廷炎、李維壽弟兄等及本人,並不許我們勉勵任何人奉獻一定的數目,因為神只喜悅弟兄姊妹們甘心樂意的奉獻。我們拜訪的結果,證明大家都有心願要擺出來榮耀神,可是我在當時並沒有收到多少奉獻,李老弟兄與多數信徒都主張憑著信心準備「發包」。李老弟兄要我找建築公司,我建議請吳從先老弟兄,找台灣銀行總經理瞿荊州弟兄,由他代找。我內心是想:萬一為建堂需要週轉時,台灣銀行能給我們墊付款項於一時(這是我信心還不夠的表現)。我不知道吳老弟兄如何去講的,惟過了兩天,瞿總經理介紹了一位天津市的建築公會理事長來,找我洽商建堂事宜(或係因為我們原都在平津地區工作的關係,瞿總經理故意介紹其承包)。那時候的建築業正在最蕭條的時候,以一般如他那樣的大建築公司,這種小工程他們向不承做;但當時無大的建築工程,所以小的他也願意承包了,並願在他不賠錢的原則之下承建。數日之內由李老弟兄與之簽約,並即動工,分別把會堂和會堂後邊的三間房子以及洗手間等,分兩次都蓋成。款項均照契約規定如期付給,未拖一天,尚結存兩千餘元(最後面一排房屋是以後建的)。而且都是我們弟兄姊妹們愛心的奉獻,我們拒收外邦人的奉獻,亦不接收中外任何宗派的支持,所以我們建堂費用亦均為神所預備,此又為應感謝神將榮耀歸給祂者。
當時在神面前可能有的虧欠:在土地問題之解決興建教堂期間,弟兄姊妹們有意或無意之間幾一致認為,抗日戰爭何等艱鉅,亦僅八年而勝利,打倒共匪,數年之內亦必勝無疑,所以一概作了十年為準的安排,此固滿足了主管人員的意願,且對反攻復國,表現出百分之百的信心。但忽視了神給我們傳福音的使命,是「從耶路撒冷,猶太全地,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」,也就是缺乏了使徒保羅自認他對各邦各地的人,都欠他們福音的債之精神(參閱羅一14、15),所以李老弟在眾意相同的情形下,只好說:「此一會堂乃神賜我們的,神亦必保守、帶領,我們應繼續以此地為根源,求主為我們預備更大的第二會堂、第三會堂……好了。」但多年來本教會似缺乏主動的增建或擴建會堂的負擔,故迄今未能在各地普建教會,由未能建立一閩南語或客家語的教會。我們在當時忽視了,即使在反攻勝利後,臺灣地區仍應是我們的「福音工場」,這種忽視,在神面前不無虧欠;且在廿年前得地較易,找妥土地後,却屢屢放棄。由其數年前謝志超弟兄在林口教會建堂成後,靈裏有感動,主張在林口地價較低廉的當時,以本教會名義購一塊較大的地,作「多用途」的聖工中心。我去看了兩次,選定一塊,惟那塊地面積相當大,我估計本教會非迅即得到一筆現款,否則在時間上,不易與人競爭,就擬在交通後動用某項「專款」之一部份,為教會購置二千坪左右,其餘請弟兄姊妹們以一至二百坪為一單位,共同配搭收購,惟均須奉獻地價之「什一」或「什一」之土地。(因分割購一、二百坪,其價高出一倍以上)。至墊用了部份「專款」後,既不妨礙繼續「運作」,又迅速可回收較高的本息(有什一奉獻與保留或轉售部份工作,足可抵償而有餘);但事奉同仁不贊成挪用,因而作罷。(現在以當時二千坪左右的地價,大約只能買三五十坪了)。此乃近事,除非是神不喜悅那塊土地,否則本人與部份事奉的弟兄,實應省察我們是否有「滿足現狀」,只求保守,而乏開拓之信心,尤或忽視了我們的信心多大神都要成就之應許(太十七20)。願神恢復我們當初的愛心與信心,剛強壯膽,向前直進!
-轉載自30週年特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