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上的樣式-吳華青
「你要謹慎,作各樣的物件,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。」(來八5;出廿五40)
這是寫西伯來書的人所提到以色列人供奉的事,是照著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;所以地上的會幕乃是天上真會幕的影子。教會是屬天的,是將來的新耶路撒冷(啟廿一9~10)。現今在地上要照著真理的樣式建造,摩西造會幕怎樣屢次受警戒,要照著神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建造,今天聖經也照樣警戒建造教會的人,要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(弗二19~22)。我們不否認,兩千年來教會在地上已經有許多不同的建造,離開了原有的根基,也不遵照使徒的教訓。這都是因有許多人的因素在裏面,我們且不去批評,只說我們的願望是要回到原有的根基上建造。
一、教會的立場
在聖經上叫我們看見,教會只有一個立場是對的,就是教會的元首基督所宣佈的(太十八20):「因為無論在那裏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
(一)是被聚集(are gathered together):不是我們愛怎樣聚集就怎樣聚集,乃是主要我們怎樣聚集,我們才能怎樣聚集。好像以色列人未進迦南之先受到神的命令:「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,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,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」,「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,選擇何處為立祂名的居所,你們就當住在那裏去求問」(申十二8、5、11)。教會的聚會雖無地域的限制,却有一個中心,那個中心就是基督。
(二)奉主的名(in my name):「歸入我的名」。這個立場是被聚集歸入主的名下。不是在人的名下,也不是在一個組織的名下,更不是在某一個信條的名下,是單單在主的名下。像以色列人在雲海裏受浸歸了摩西(林前十2),教會乃是受浸歸了基督(羅六3;加三27)。所以教會不是在基督的名以外還要聚集在某人的名下,除聖靈召聚以外還有一個組織,或在主的名以外還有某個信條的標榜。當日哥林多的教會在主的名以外還想立一個領袖,如屬保羅的、屬亞波羅的、屬磯法的,甚至連屬基督的也在被定罪之列。今天人立的許多宗派的名稱,在聖經上一個也找不著。因為是基督付了重價贖買的教會,教會是單單屬乎祂的。
(三)服主權柄。奉主的名聚會,不單單歸在主的名裏,乃是實際地服主的權柄。主升天之前給門徒的命令是(太廿八18~20)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,都賜給我了。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;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;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主在這裡有三個命令:
(一)要去,使萬民作主的門徒;這命令是要門徒傳福音。
(二)給信的人施浸,使他們歸入主的名(羅六3)。
(三)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。
所以遵守使徒的命令,就是遵守主的命令,因為使徒的命令就是主的命令(林前十四37)。遵守了使徒的命令,才是服了主的權柄;服了主的權柄,才算是奉主的名,才有主的同在。有人說:「我寧可遵守主的命令,不必遵守使徒的命令。」這是錯誤的。因為主在地上說過(約十六12~13):「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(或作不能領會)。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,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。」誰都不能否認,主在地上時還沒有教會,直等主升到天上差遣聖靈來,五旬節那天是聖靈降臨日,也是教會誕生日。誰也不能否認,教會的真理是聖靈啟示在使徒的書信裏面。教會的根基是使徒和先知,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。那就是說,教會要照著使徒和先知的教訓來建造。如果教會不遵守使徒和先知的命令,就不是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。不在使徒和先知根基上的建造,就是違章建築。所以教會的立場就是被聚會歸入主的名,歸入主名就必定服主的權柄,遵守主的命令就是服主的權柄。使徒的教訓就是主的命令,遵守使徒的教訓才算是奉主的名。
二、使徒的教訓(林前十一1~16,23~29,十四23,26~37)
使徒的教訓不是使徒的,乃是使徒受聖靈的啟示,說出或寫出主的命令。因此,我們對使徒的教訓要遵守。使徒的教訓很多,我們也不能一一提出來。在這裏僅將聖經中顯明的,人常忽略的,並且是非常重要的幾項真理提出來加以說明,為什麼我們要注重,要遵守。
(一)擘餅紀念主(林前十16~17,十一23~29;太廿六26~29;可十四22~25;路廿二19~20)。教會既是基督用重價贖買的,教會就應該是屬乎基督的。基督是教會的元首,所以教會應以基督為中心。使徒保羅當日傳給哥林多人的,原是從主領受的。在四福音書裏幾乎每本都有記載主與門徒喫最後晚餐擘餅的事,且有主的命令(路廿二19):「你們也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」並且主復活後,在以馬忤斯村子以擘餅開了門徒的眼睛(路廿四30~31)。但使徒保羅在主升天後,主在榮耀中呼召他才歸主的,因此,主在地上有許多教訓和命令他不知道。主設保羅為外邦人的使徒,惟恐他忽略這要緊的事,就親自啟示他擘餅紀念主的重要。
因為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,他直接從主領受這命令是為了我們。教會元首親自拿起餅,祝謝、擘開,並親口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;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」這兩次這樣吩咐:「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」還有甚麼比這更清楚,更重要的呢?使徒也吩咐了:「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是表明主的死,直等到祂來。」主一天沒有回來,這個紀念就一天不應該停止。使徒也告訴我們餅和杯的意義:「我們所祝福的杯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;我們所擘開的餅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。」中文聖經翻作「同領」,在英文有譯為:communion、participation、sharing等,所以不如翻作「同享」或「分享」更合適些。擘餅雖然是我們來紀念主,也是我們來享受主。因為我是來喫主喝主,豈不是來享受麼?所以每逢我們來紀念主,我們就得著了滿足的喜樂與平安,真是我們的福份。可惜!有許多人沒嚐到這個滋味而放棄了紀念主的享受。今天若是主要你來共享天上的永生、永福、永樂和永遠的榮耀、永遠的基業,你要不要呢?我相信沒有一個基督徒會不要的,但是今天叫你來共享基督的身體,基督的血,為何你有那麼多理由不來呢?我們若是看重了將來天上的永福和基業,我們也應該看中教會的元首對贖祂的人合理的要求:「你們應當如此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」何況我們來紀念主是享受呢?
在教會初成立時,我們看見他們對擘餅是何等的看重(徒二42):「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,彼此交接、擘餅、祈禱。」而且(徒二46):「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裏,且在家中擘餅……。」他們是天天擘餅,後來在特羅亞就看見每逢七日第一日聚會擘餅。保羅雖然要趕路,但為了要參加他們的擘餅,就在那裏住了七天(徒廿6~7)。哥林多教會因為有結黨紛爭,甚至擘餅聚會有些混亂,使徒寫信責備他們說(林前十一20):「你們聚會的時候,算不得喫主的晚餐。」所以我們對於擘餅不但注重,還要看為慎重。
(二)女人蒙頭(林前十一1~16)。「你們該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。」使徒命令哥林多的信徒效法他,因為他是效法基督的。我們若不效法使徒,換一句話說,我們若不持守使徒所傳的真理,我們又如何能效法基督呢?如過我們不跟隨羊群的腳踪,如何能到牧人的跟前呢(歌一8)?使徒論女人蒙頭有幾方面的理由:
(一)神學上的理由(林前十一3~7)。神在宇宙中的秩序是:「我願意你們知道,基督是各男人的頭;男人是女人的頭,神是基督的頭。」(原文直譯)神設的秩序不能顛倒,一顛倒就產生悖逆。當日天使長悖逆神是顛倒神的秩序,樂園裏的夏娃不守神的秩序就產生罪惡。神要人分層負責守祂的秩序。基督像神負責,因神是基督的頭。夏娃受引誘犯罪,神先找亞當,因為亞當是頭。在一個家裏,妻子出錯,神責怪丈夫,因丈夫是頭。在教會裏出了毛病,神要責怪負責的弟兄,因為他是頭,要向他的頭基督負責。基於這個神學的理由,女人講道或禱告就應該蒙頭。否則是羞辱自己的頭。男人是相反的,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。「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,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。」(林前十一7)若從亞當預表基督、夏娃預表教會這個神學論點來說,在教會的聚會中,男人代表基督,他的頭應該是顯露的,因她代表神的榮耀和權柄。女人是男人的榮耀,他的榮耀是隱藏的,因她代表教會順服基督,故要蒙著頭。在第五節「凡女人」這個名詞在希臘文是包括已結婚和未結婚的婦女,故不論是太太或小姐都應該蒙頭。
(二)聖經上的理由(林前十一8~12)。聖經上的理由是說明為什麼設男人為女人的頭。保羅舉出在創造上的三個事實為理由:(1)在創造的秩序上,聖經告訴我們,先造男人後造女人。先造的當然為頭。並且還有附帶的理由,因為女人不尊亞當為頭,受了引誘陷在罪裏(提前二13~14)。(2)創造的方法上(林前十一8;創二7、21、22)。「起初,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;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」既然女人是由男人而出,神立男人為頭也是天經地義的。(3)創造的目的(林前十一9;創二18)。神為甚麼要造女人呢?是為要她幫助男人,所以說女人是為男人造的。
(三)為天使的緣故(林前十一10)。天使在公開的敬拜裏為秩序的守護者,因此女人為對天使的敬畏,應在頭上保持她的尊嚴。蒙著頭就有權柄,可以吩咐天使為你效力(來一14)。並且在我們聚會中,天使要察看(弗三10;彼前一12;林前四9)。
(四)身體上的理由(林前十一13~16)。現在使徒由客觀的理由轉到主觀的理由:「你們自己審察,女人禱告神,不蒙著頭,是合宜的麼?」按人的本性,就是人與生俱來的直覺,也會感到男人的長頭髮是羞辱,女人的長頭髮是榮耀。自古以來,女性以長髮為美(歌一10、四1、六5、七5)。在林前十一15的「蓋頭」和前面「蒙頭」是不同的字,因此長頭髮是蓋頭,還需要蒙紗,把榮耀遮蓋一下。
末了使徒發出一個挑戰,「若有人想要辯駁,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,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。」今天有許多人在辯駁說,那是哥林多人的風俗,那是保羅的規矩。「我們」是指眾使徒都沒有不蒙頭的規矩,「神的眾教會」,不單是哥林多教會,都沒有女人不蒙頭的規矩。規矩也可翻作「慣例」。這還不夠回答那些辯駁之人的謬解麼?
(三)聚會的秩序(林前十四23,26~38;提前二11~14)。解經有一個原則,就是以清楚明白的吩咐來解釋含糊有疑難的語句,不能以含糊有疑難的語句來解釋清楚明白的語句。在林前十四34節,清楚吩咐「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」,並且從本章26節看下來,清楚的看出是指作「先知講道」(29~33)說的。35節既不是指說閒話,又不是指討論問題。但是難處在(林前十一5節):「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,若不蒙著頭,就是羞辱自己的頭。」清楚說到女人禱告或講道,豈不是前後矛盾了麼?怎麼使徒的命令在前後相距這麼近的地方就有矛盾呢?不是,聖經不能有矛盾,因為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。我們仔細讀兩處經文就知道,在林前十一5節所說的沒有指在甚麼地方,甚麼場所;而在十四23節有「所以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」,這裡指定了一個範圍,就是「全教會在一處的時候。」並且從26節起,命令弟兄們一個個的可以說方言、翻方言,作先知講道,只有在這個場合,婦女就要安靜,就是不能像弟兄一樣作先知講道教訓人。為甚麼?因為(提前二12):「我不許女人講道(原文作教導),也不許她轄管男人,只要沈靜。」接著是講那個理由,前面提過。這是聖經一貫的原則,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,神不許女人教訓她的頭,尤其是在公開的場合。因此當弟兄姊妹在一起聚會時,姊妹站地位,守本分,不教訓弟兄,不帶領弟兄,讓弟兄作頭。至於姊妹在不違背這個原則之下,儘可運用恩賜事奉神。這是聚會的秩序,我們要遵守。」
三、聖職的稱呼及其他(太廿三8~10;弗四11;徒十四23;多一5;彼前五1~4):
許多人都想得個尊稱,受高舉,因此中文的「牧師」,英文Reverend縮寫Rev.為基督教一般聖職的人第一等的稱呼。有的人不如此稱呼,他還不高興。但主耶穌在聖經裏有明訓,「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;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尊師,就是基督。」「你們都是弟兄。」主是我們的好牧人,祂沒有用牧師稱呼,我們豈可用牧師的稱呼呢?難道僕人還可以大過主人麼?這也難怪,因為有一個字在聖經裏用了十七次之多,獨有在弗四11節,中文翻作「牧師」,英文翻作Pastor。在其他的地方,沒有一處翻作牧師。至於Pastor在耶立米書用的最多,都翻作牧人,沒有一處翻牧師。這是人的傳統觀念所致,以為牧人沒有牧師尊敬、好聽,其實,無論牧師、牧人,都是與牧養教會的長老或說監督同是一個人,一樣的職分。
由於我們不用牧師的稱呼,都稱弟兄。人們就給我們加個會名,說我們是弟兄會(Mission of Brothers)。我告訴弟兄姊妹,我們不是弟兄會。我們沒有差會,也沒有總會和分會。我舉出幾個證明來:
第一,我們不是弟兄會差派的工人來開的工作。當初在這裡開闢工作的李繼聖老弟兄,不是弟兄會的工人,他不過是與外國奉主名聚會的幾個工人有交通。他的名字也不在他們的刊物代禱冊上,他也沒有受外國弟兄們的供應。
第二,到如今我們中間的工人,沒有一個是受外國弟兄們的差派,或受他們的供給,雖然有幾位西國愛主的弟兄在臺灣其他地方開工作,還都是我們的弟兄幫助他們開工作。
第三,我們也始終沒有加入任何弟兄會,在他們的代禱名冊裏沒有我們中間任何一個弟兄的名字。
第四,我們承認我們與外國奉主名聚會的幾個工人有交通,這是因為話語的交通,因為他們所持守的真理是合乎聖經的。我們願意和一切遵守聖經真理的教會,或工人有交通。不能說我們沒有牧師,指稱弟兄就是弟兄會;那我們中間也有長老,豈不也變成了長老會嗎?這是不正確的判斷。
我們的立場是照著聖經的樣式,道道地地的地方教會。願我們的弟兄姊妹認清楚我們的立場,和我們所持守的聖經的真道。
-轉載自30週年特刊